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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开展电子电气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控制认证
文章来源:admin 更新时间:2016-08-25
随着二十一世纪全球经济的迅猛发展,现代工业化生产引发的气候变化及臭氧层消耗、有害物质滥用及废弃物随意处理、能源浪费及资源短缺等一系列问题已经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对此,世界各国纷纷采取行动,为促进自身实现可持续发展寻找有效解决途径。如何控制电气电子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成为国际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
在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2003年1月发布"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2002/95/EC,称为欧盟RoHS)之后,诸多国家及地区纷纷跟进并予以应对,美国和日本先后在现有有毒有害物质管理法规的基础上提出了针对电气电子设备有害物质的控制规定,更进一步引发了全球范围内的一场绿色制造革命风潮。中国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称为中国RoHS,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也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应运而生。
为落实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探索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合格评定制度,促进认证认可服务于电子信息行业、服务于污染控制工作,国家认监委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密切合作,从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实际情况出发,探索性地建立了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认证制度,为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合格评定体系提供了一套政策上衔接、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解决方案。
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以下简称国推污染控制认证)工作是我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工作的深入、稳步推进;同时,国推污染控制认证制度的推出也是我国认证认可领域一次新的尝试,是完善国家统一推行的自愿性认证制度的重要里程碑。
一、项目概述
1、认证依据
2010年5月18日,国家认监委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编制发布了《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作为国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国推污染控制认证活动的依据。2011年7月,国家认监委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了《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目录(第一批)》、《国推污染控制认证限用物质应用的例外要求》及《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实施规则》(编号:CNCA-RoHS-0101:2011)。按照认证实施规则的有关规定,国推污染控制认证依据GB/T26572-2011《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规定的限值和拆解要求以及GB/T26125-2011《电子电气产品六种限用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测定》规定的检测方法开展。
2、适用范围
国推污染控制认证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产品目录》中的整机、组件、部件及元器件、材料等电子电气产品,主要包括计算机、与计算机连用的显示设备、与计算机相连的打印设备、电视机、移动用户终端和电话机等整机及其配套产品。
3、认证特性
国推污染控制认证的实质是依据标准,对为减少或消除电子信息产品中所含有的六种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而采取措施的有效性予以证明的合格评定活动。其规范的有害物质主要包括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VI)、多溴联苯(PBBs)、多溴二苯醚(PBDEs)等六类,除镉的限值为100ppm外,其余各有害物质的限值均为1000ppm。
4、认证模式
(1)模式一
型式试验+获证后监督(适用于部件及元器件产品、材料产品)
(2)模式二
抽样检测+获证后监督(适用于部件及元器件产品)
(3)模式三
优化检测+获证后监督(适用于整机产品和组件)
(4)模式四
抽样检测+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适用于所有产品)
二、项目开发过程
1、参与国家政策制定
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是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CESI)认证中心,早在2003年,CESI就关注到欧盟RoHS指令的出台及其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与此同时,原信息产业部也在着手中国RoHS的研究,以应对欧盟RoHS指令,开展国内的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工作。2004年,通过在该领域的多次沟通与交流,CESI正式成为原信息产业部相关工作的重要支撑单位,协助《管理办法》的起草,并承担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准工作组秘书处及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技术促进中心的工作。
《管理办法》在起草过程中充分吸纳了采用合格评定手段推动污染控制工作的理念,并明确提出"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对纳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的电子信息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2、试点先行
为了更好地推动《管理办法》和相关配套标准在行业内的贯彻和落实,探索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认证的有效模式,2007年年初,CESI受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的委托,在全国范围内针对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现状、检测和认证情况进行了广泛的调研,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由机构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产品认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试点工作。原信息产业部和国家认监委的主管领导表示,"在《管理办法》和配套标准发布的初期,选择自愿性产品认证的方式,在积极推进《管理办法》和行业标准的贯彻的同时,逐步积累标准验证、试验检测和产品认证的实践经验和惯例,为后续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目录的制定以及CCC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开展奠定良好技术基础"。
试点工作期间,CESI认证中心做了大量的技术准备工作。经过一年多的精心准备,第一批申请认证的广州金发等5家企业的20余个型号的产品,经过了申请受理、样品检测、过程控制能力的检查、检测报告提交,作出认定决定、颁发认证证书这一套完整的合格评定程序,向社会推出国内第一批中国RoHS认证获证企业,实现了"中国RoHS"认证"零"的突破,其社会效应不仅体现在对我国电子信息产品绿色环保产业链的形成起到的牵引和示范作用,也为实现电子信息产业污染控制工作"二步走"的战略目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相关方参与
随着机构自愿性认证的顺利推行,基于污染控制认证所具备的政策性和广泛性的特点,国家认监委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始探讨推行国推污染控制认证的可行性,并随之制定发布了《实施意见》,标志着国推污染控制认证制度的正式推出。2010年8月,为确保国推污染控制认证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得到规范、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国家认监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组建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认证技术专家组,负责国推污染控制认证技术文件的制定及相关技术支持。
该专家组由来自政府机关、认证机构、实验室、行业协会、研究院所以及整机、组件、部件及元器件、材料等各级产品制造商的相关方专家组成,充分保证了国推污染控制认证各级技术文件的科学性、完整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在专家组的支持下,国家认监委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陆续发布了国推污染控制认证的产品目录、例外要求、实施规则等文件,并明确了认证所依据的国家标准,国推污染控制认证由此正式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三、制度特点
国推污染控制认证是我国推出的首个由国家统一推行的自愿性认证制度,是我国自愿性认证的一次有益尝试。其本质属于对电子信息产品材料中有害物质化学特性的分析和评价,由于组成产品的每种材料均可能对最终成品产生影响,产品的化学组成在产业链中形成了"逐级传递"的特征。基于创新工作思路、合理建立制度的考虑,污染控制认证立足于源头材料的管理,并通过第三方认证的手段对供应链各环节的污染控制体系予以促进和良性引导,保证污染控制认证得以顺利推动并逐步获得行业认同。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认证成本、确保结果有效、合理控制风险是制定相关规则和认证模式的总体方向。
国推污染控制认证的特点可简要归纳如下:
1、认证范围宽泛
国推污染控制认证范围涉及电子材料、元器件、部件、组件和整机信息产业的全产业链,对产业影响大,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目录重点突出
第一批认证目录即充分体现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调整的范围及第一批《重点管理目录》的产品,又兼顾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调整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为本认证制度与鼓励政策的衔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认证模式灵活多样
在"宽进严出"的大原则下,根据不同类别产品的特点,选取和确定不同的评价要素,设计了四种认证模式,突破了传统上第五种认证模式认证制度的管理思路,业界认同度高。
4、创新评价方法
针对产品检测,只有一个认证模式采用了传统意义上的型式试验的方式,其他三种认证模式均采取XRF扫描加高可能性物质的抽样检测方式。产品的检验方法上打破传统产品型式试验的模式,降低了产品评价的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对推动产业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5、强化证后监督
根据产品化学特性的特点,每一种材料的不符合均可导致产品最终的不符合。鉴于产品的化学特性在产业链上逐级传递的特征,关注所有的上游材料的一致性才能确保下游产品的最终符合性是认证制度在设计和实施时要解决的关键环节。本项认证制度打破了传统意义上针对关键件控制实施的一致性审查的思路,证后监督采取对产品的抽样检验(包括供方产品)加上生产厂的污染控制保证能力监督检查(必要时进行),以及认证机构对其认证的产品实施有效的跟踪调查的方式。
6、逐级采信原则
通过下游产品采信上游产品认证结果的模式设计,既体现了产业链中产品的化学特性逐级传递的特征,又充分考虑了认证成本对产业链各环节的影响。在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认证结果有效性的同时,大大降低了认证成本。
四、实施效果与制度采信情况
截至2014年底,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累计发放国推污染控制认证证书1538张,涉及企业159家。从产品供应链的源头开始,即从电子材料、元器件及部件、组件到整机产品逐级推广认证,不仅获得了企业较高接受度,也通过开展认证帮助中小企业不断推动技术进步和加强内部管理,从而达到有效管控6种有害物质含量的要求。
作为一种由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制度,《实施意见》中明确了国家认监委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应采取措施鼓励、支持电子信息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对其生产、销售、进口的电子信息产品申请国推污染控制认证。鼓励政策包括:采取推动认证结果的采信、争取财税部门各种扶持鼓励政策、争取国家政府采购部门优先进行政府采购、推动认证结果的国际互认和制定相关措施,促进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等。从2012年开始,工业和信息化部推出了能效之星评选,国推污染控制认证被列为加分项。上述政策有效促进了国推污染控制认证制度的推广。
目前,《管理办法》正在进行修订,产品范围将扩大,有关合格评定的描述将修订为"按照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进行管理";同时,国家认监委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还在持续推动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配套的基金减免政策,拟对通过国推污染控制认证的产品进行基金减免。作为国推自愿性认证的先行者,国推污染控制认证仍将稳步持续发展。